“欠我一万元钱的同事离职了”,这一话题能上热搜,足以说明此类情形并不少见。根据事主描述,“这位同事曾经向我借了一万块钱,一直拖欠至今”“但没想到她突然离职”“我给她发信息,她说会慢点还给我,有点担心这钱要不回来怎么办”……评论区倒苦水的比比皆是,如“我同事欠我钱说给丈母娘看病,然后就离职了,过两天就把我给拉黑了”……
你的钱已经借给同事了,一直拖着不还,然后TA不声不响辞职了,或者更恶劣的情况是,此人编出各种其情可悯的理由,向你甚至向一批人借了大笔钱后,立马辞职走人。这种人不厚道,甚至居心不良,此时你作为债主该怎么办?假设你留有借据或对方承认借了你多少钱未还的信息,最好还有转账的凭据,有以下几种方法把钱要回来。
第一种方法:可在你发现同事辞职后的第一时间,直接找单位的人事或财务联系上此人,要求立马还钱。如果此人拒绝或不明确表态立马还钱什么?钱,可以请单位扣住或缓开此人的离职证明,也可以请单位扣留等额的工资。只要此人的工资还没有结清,出于正义感或维护在职员工权益,单位有可能愿意帮你。
第二种方法,如果是同事向你借了一大笔钱然后突然辞职走人,还拉黑了你,是想黑你钱的明显迹象。你不要犹豫或心软,立马去报警,指控对方诈骗你的大笔钱财。要是此人临走前对一批人都是这样的手法,那就更好了,立马一起去报警,指控对方诈骗这么多人的这么多钱财。
现行刑法第266条对诈骗罪的规定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……
根据两高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、五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“数额巨大”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所以什么?钱,原则上,三千元就可以入刑了,同事向你或一批人借的钱总数在三千及以上、三万以内,就是“数额较大”,最高可判三年;三万及以上就是“数额巨大”,最高可判十年。TA敢骗钱,你就敢报警。
当然,报警之后,警方未必会刑事立案,一般会找到向你或你们借钱的前同事,对双方进行“调解”,肯定会以诈骗罪入刑的前景对此人进行“规劝”。绝大多数情况下,在警察与法律的威严之下,前同事是会还钱的。这样皆大欢喜,你或你们要到了钱,警方也省事,免于立案侦查“案牍之劳形”。
如果前同事骗了你或你们很多钱,且已经挥霍一空,对警方的警告油盐不进,那就很有可能被刑事立案,然后去吃牢饭。
更进一步,如果同事借了你一笔钱后突然辞职,也结清了工资,且你被借的钱数额不大,够不上刑事上的诈骗罪;或者借了你一大笔钱,久催不还,然后突然辞职,此种情形也没法适用诈骗罪,那此时只能使用民事救济渠道了。
第三种方法:向法院申请支付令。根据民事诉讼法,法院会在五日之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,然后,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、证据,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、合法的,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。此时,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,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。如果债务人在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。
申请支付令并不难。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: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、有价证券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: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;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。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、证据。
显然,你向法院申请支付令,你的前同事还钱最好,不还钱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这是一个比民事诉讼更省钱、更简易、更快速的方法。支付令+强制执行在很多情况下足以让此人还钱。
而且,目前,司法实践中已出现“电子支付令”,法院可以光速发出,让支付令申请的两个条件之支付令“能够送达债务人”变得轻而易举、没有挑战性。你可能不知道前同事的地址,或者只知道过去的地址但现在人已经搬走了,但你总有他的手机号码或email吧,所以,电子支付令送达还有任何难度吗?
近日,河南省林州市法院受理“林州农商行”就数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交的11份支付令申请,经过审查后,该院金融审判团队于当日发出该市首批数字金融纠纷电子支付令。金融审判团队当日立案、当日制作并发出电子支付令,实现在线成功送达,有效送达率100%。
第四种方法: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,对方缺席也是可以判决的。如果判决后对方不履行,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如果必须走到这一步,不要觉得麻烦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会让你很提气。搜集事实、证据,自行写诉状也不是难事,去网上看看格式与必须包含的内容,一回生二回熟,以后你就有经验了,成为亲朋同事眼中的法律小达人,可以帮到更多的人,想想也是蛮有成就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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